(六)生物钟与过失犯罪

   
生物钟理论在许多领域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那么它与犯罪有无关系呢?有关研究人员曾在成都某检察院的合作下,查阅了近十年来某地发生的犯罪案卷,从中随机取出清楚记载人犯出生日的案例523件。
    用生物钟的方法进行分析,发现523例人犯犯罪之日的生物节律见
表2。

 

生物钟

 

   

   计

    高潮期

低潮期

临界期

  人数    % 人数 % 人数 %
智力钟 523 223 42.6 215 41.1 85 16.3
情绪钟 523 222 42.5 220 42.1 81 15.4
体力钟 523 226 43.2 202 38.6 95 18.2

    由表中可见,本组523例人犯犯罪之日的生物节律没什么特殊之处,它基本上符合月生物节律在自然人群中分布情况.
   
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交通肇事犯罪者的生物节律情况。通过交通部门配合,找出25例清楚记载犯罪者出生日,并用生物节律的方法计算出犯罪当天的生物钟见表3:
   表3

生物钟

  总 

高潮期

低潮期

临界期

人数 % 人数 % 人数 %
智力钟 25 8 32 9 36 8 32
情绪钟 25 11 44 7 28 7 28
体力钟 25 12 48 7 28 6 24

    从上表可以看出,交通肇事犯罪者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处于临界者较多。在25例中,智力、情绪处于临界者15人,占60%。可以说,交通肇事犯罪者与他们的生物钟处在临界有一定关系。
    另外,研究人员从523例犯罪案例中发现,杀人罪犯72例,其中故意杀人67例,过失杀人5例,而5个过失杀人者的三种生物钟节律共15条曲线竟有12条都在低潮期或临界期。虽然此种案例较少,但值得人们更深入的调查研究。